中国财税博物馆关于长期
征集文物文献藏品的公告
为进一步丰富馆藏,更好地保护和利用财税历史文物文献,促进财税文化交流、宣传与发展,中国财税博物馆决定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各时期反映财税史实的文物文献或信息资源,特此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1.反映历代财政税收发展演变历史的文物文献。如反映历代中央和地方财政收支状况的文物、文献;反映各时期重要税制形成发展过程的文物和文献;记载有历代财政税收内容文物文献。
2.反映各个历史时期生产力发展水平的文物文献。如反映古代农业、手工业、商业、科技发明等领域发展水平的各种材质及生产工艺的实物以及相关图书典籍。
3.反映财政税收情况的各种凭证。如授田文簿、鱼鳞册、租赁合约、卖田文契、纳税执照、印花税票、田地注册证、会票、征税布告、催缴通知书、完缴查验证、营业执照、广告、股票、期票、彩票、公债券、卖官执照、度牒、身份执照、会计账簿、商用账册等。
4.反映历代赋税管理的文物文献。如中央和地方政府颁布的财政管理、赋税征收方面的典章制度及诏书、政令、奏折;海关、银行、钱庄、当铺的建立与发展和历代财政税务机关遗址的实物与照片等。
5.反映历代财政支出的文物文献。如国防军事、水利、教育、艺术、宗教等方面支出的文物文献,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等反映重大突发事件支出的文物文献;反映皇室支出等文物文献等。
6.反映古代货币发展史的主要货币和官铸金银锭(币)。如中国古代官铸货币,少数民族政权铸行的钱币、革命根据地的货币、代币券、债券和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各种版本的人民币,各种制币机具及有关货币研究方面的专著等。
7.反映古代度量衡发展的器具。如反映度量衡演变历史的尺度、计量、衡器和作为计算工具的算盘以及相关研究资料等。
8.反映古代财税名人名家书画手札系列。包括相关古籍图书、书法绘画、手稿信札、档案资料、历史照片等。
9.反映党在革命根据地和解放区财政税收情况的文物文献。如红色政权颁布的财政税收文告、大生产运动和群众减租减息运动的史料等。
10.反映新中国成立以来党领导下的财税工作重要资料。如领导人重要批示、重要文件、报告、讲话、历次税制改革资料等原件或复印件。
二、征集方式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博物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
征集采取征购、有偿捐赠、无偿捐赠、借用等方式。捐赠文物文献按程序经过鉴选决定收藏后,将为捐赠单位或个人颁发捐赠证书予以铭记和奖励。
三、征集要求
提供人需保证文物文献藏品来源的合法性,承诺对藏品的合法性负法律和经济责任;提供人所提供的文物文献信息需从未进入其他单位征集流程;藏品征集流程应按照《中国财税博物馆文物藏品征集管理控制制度》规定的程序进行,所有确定征集意向的藏品需按照规定完成所有流程后,方可签订征集协议。
四、征集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长期有效。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1—87831352
邮箱:cbwenchen@163.com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吴山广场28号中国财税博物馆
中国财税博物馆
2020年3月19日